新闻资讯

关注全国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进程,聚焦百姓数字文化生活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文化云平台评估定级的工作内容通知

发布时间:2020-3-6     来源:中国文化馆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文化中心的文化云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通过评估发挥促进文化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的作用,促进文化中心的科学发展,文化部决定按照国家文化中心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的要求,在2015年开展第四次国家文化中心评估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评估和评分工作依据文化部制定的省级、副省级、地市级和县级文化中心评估标准和文化中心公众满意度评估问卷(详见附件,可从文化部门户网站下载)。

二.工作程序

(1)各级文化馆(按行政级别称省级馆、副省级馆、市级馆、县级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2)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组织评估小组,负责对所辖市级大厅、县级大厅进行评估;

(3)文化部委托中国文化中心协会组织评估小组,负责省级和省级以下博物馆的评估和部分市、县级博物馆的抽查;

(4)文化部委托中国文化中心协会组织对文化云平台省级和省级以下博物馆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评估。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各省(区、市)的评估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对当地市、县级文化馆工作群众满意度的评估。

本网站部分文章采集于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其它媒体,如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请联系本公司,我们将立即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欢迎来访!如您需要了解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请点击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