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3-6 来源:中国文化馆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文化中心的文化云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通过评估发挥促进文化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的作用,促进文化中心的科学发展,文化部决定按照国家文化中心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的要求,在2015年开展第四次国家文化中心评估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评估和评分工作依据文化部制定的省级、副省级、地市级和县级文化中心评估标准和文化中心公众满意度评估问卷(详见附件,可从文化部门户网站下载)。
二.工作程序
(1)各级文化馆(按行政级别称省级馆、副省级馆、市级馆、县级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2)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组织评估小组,负责对所辖市级大厅、县级大厅进行评估;
(3)文化部委托中国文化中心协会组织评估小组,负责省级和省级以下博物馆的评估和部分市、县级博物馆的抽查;
(4)文化部委托中国文化中心协会组织对文化云平台省级和省级以下博物馆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评估。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各省(区、市)的评估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对当地市、县级文化馆工作群众满意度的评估。